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加快交易执行进度,切实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一)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同步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政府采购合同。
(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四)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委托,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加快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同步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程序,合同备案时间最晚不得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脚踏实地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助力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二)为推进该项工作落实,我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时间管理”台账,专人实时监管各预算单位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违反上述要求的预算单位,暂停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待整改完成后予以恢复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加快交易执行进度,切实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一)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同步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政府采购合同。
(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四)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委托,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加快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同步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程序,合同备案时间最晚不得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脚踏实地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助力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二)为推进该项工作落实,我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时间管理”台账,专人实时监管各预算单位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违反上述要求的预算单位,暂停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待整改完成后予以恢复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