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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和林新区财政金融局、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归集、管理工作,有效利用政府采购档案,提高政府采购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内财购规〔2023〕2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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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