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协同自治区医保局,构建形成以多方监管、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等为手段的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救命钱”。
建立健全制度
自2020年起,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医保局陆续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等工作的通知》,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
畅通举报渠道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开通打击欺诈骗保举报信箱,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切实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所有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均有权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进行举报。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监督意识,形成监管宣传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025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主动配合医保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补齐监管短板,共同守护好群众“救命钱”。
来源:《内蒙古财政》官方微信 浏览次数: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协同自治区医保局,构建形成以多方监管、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等为手段的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救命钱”。
建立健全制度
自2020年起,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医保局陆续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等工作的通知》,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
畅通举报渠道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开通打击欺诈骗保举报信箱,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切实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所有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均有权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进行举报。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监督意识,形成监管宣传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025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主动配合医保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补齐监管短板,共同守护好群众“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