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落实公益慈善税收优惠政策,日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认定呼和浩特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3家非营利组织具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是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审核并定期予以公布的行政确认事项。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应当取消免税资格的情形,及时报告市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相应年度不享受免税资格。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落实公益慈善税收优惠政策,日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认定呼和浩特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3家非营利组织具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是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审核并定期予以公布的行政确认事项。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应当取消免税资格的情形,及时报告市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相应年度不享受免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