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其资金存放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发区财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巩固沉淀资金大起底成效的通知》(内财库函[2024]349号)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调度沉淀资金常态化清理工作。
开发区财政局要求全部预算单位的全部实有资金账户按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门决算功能模块真实、完整、准确的填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情况表》,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清理情况”,目前,开发区财政局已将截止2024年第三季度的所有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余额、变动、结构情况以及沉淀资金缴回情况汇总统计并上报市财政局。下一步,开发区财政局将及时梳理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类型分布情况,凡属于规定应上缴资金的,要随时清理、随时上缴国库,推动沉淀资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其资金存放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发区财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巩固沉淀资金大起底成效的通知》(内财库函[2024]349号)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调度沉淀资金常态化清理工作。
开发区财政局要求全部预算单位的全部实有资金账户按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门决算功能模块真实、完整、准确的填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情况表》,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清理情况”,目前,开发区财政局已将截止2024年第三季度的所有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余额、变动、结构情况以及沉淀资金缴回情况汇总统计并上报市财政局。下一步,开发区财政局将及时梳理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类型分布情况,凡属于规定应上缴资金的,要随时清理、随时上缴国库,推动沉淀资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