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紧扣经开区发展定位,聚焦高质量发展,实行“管委会+公司”模式与公司改革整体推进,打造集聚经济、数智经济,全力支持经开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经开区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剥离管委会的开发、建设、运营等市场化职能,使得管委会真正聚焦在规划、政策支持、服务等核心职能上;区属国有企业主动转型发展,建立新战略、提升资产规模、增加经营收入,推动产业化投资,实现市场化可持续融资。
二是构建清晰的管理权责事项,推行清单式管理。经开区实行管理机构、运营机构分离制,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坚持“小政府、大企业”的改革方向,清晰界定管委会和国有企业工作职责,实现政企分离,各尽其能。财政金融局研究制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出资人权责清单(2023版)》(〔2023〕194号),主要以管资本为主,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工作,实现管委会、国有企业定位明确,协同高效,推动国有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紧扣经开区发展定位,聚焦高质量发展,实行“管委会+公司”模式与公司改革整体推进,打造集聚经济、数智经济,全力支持经开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经开区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剥离管委会的开发、建设、运营等市场化职能,使得管委会真正聚焦在规划、政策支持、服务等核心职能上;区属国有企业主动转型发展,建立新战略、提升资产规模、增加经营收入,推动产业化投资,实现市场化可持续融资。
二是构建清晰的管理权责事项,推行清单式管理。经开区实行管理机构、运营机构分离制,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坚持“小政府、大企业”的改革方向,清晰界定管委会和国有企业工作职责,实现政企分离,各尽其能。财政金融局研究制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出资人权责清单(2023版)》(〔2023〕194号),主要以管资本为主,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工作,实现管委会、国有企业定位明确,协同高效,推动国有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