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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2-01 09: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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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呼和浩特市财政、税收工作具体计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动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拟订全市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的法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代表市政府涉外财政、债务的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年度呼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呼市各项财政收入,管理有关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对呼市财政性资金进行综合平衡。

(四)管理我市财政公共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拟订我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拟定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本金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市清产核资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界定、立项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评价等项工作。

(六)管理市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专项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

(七)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我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拟定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农发基金会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的综合管理。

(九)拟订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办法和措施;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目税收调整和减免税建议。

(十)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检查。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制定财税政策、执行财政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财政工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单位构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14个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含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上年保持一致。

纳入2019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情况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为5875.02万元,其来源全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部门各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财政事务专项业务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了289.09万元,增长5.2%,资金来源与上年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业务费、财政监督检查业务费、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总计5875.02万元,支出总计5875.0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89.09万元,增长5.2%;支出总计增加289.09万元,增长5.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业务费、财政监督检查业务费、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体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合计587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75.0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安排合计587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42.86万元,占55.2%;项目支出2632.16万元,占44.8%。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5875.02万元,支出总计5875.0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89.09万元,增长5.2%;支出增加289.09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业务费、财政监督检查业务费、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加。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587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42.86万元,占55.2%;项目支出2632.16万元,占44.8%。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2.6万元,占支出的83.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3.79万元,占支出的9.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0.77万元,占支出的2.0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7.86万元,占支出的4.5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65.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7.1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22.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运行维护经费支出、机关事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401.71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4.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内控建设等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27.66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3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支出,如金财工程软件维护费、龙图应用平台系统维护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及安全身份认证项目费支出等。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82.76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费支出(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专家费、聘用人员劳务费等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20.5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53.71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35.44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82.0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管理服务、预算绩效委托评价费等支出。二是各种办公设备及网络设备维修维护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三是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经费、预算管理工作、农业综合开发技术研究评审经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等其他财政事业费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75.36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0.6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258.16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6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144.91万元。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7.53万元。主要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3.01万元。主要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3.1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11.22万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0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5.45万元。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57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4.4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4.51万元。主要是按照规定标准为本部门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26.49万元。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3.3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1.4万元。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等,较上年减少66.83万元,下降了2.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金改为社保发放导致比上年减少;公用经费37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较上年减少4.7万元,下降了1.2%。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压缩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导致公用经费少。

2.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2019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2.86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60.3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0.8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711.62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97万元。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与2018年一致。

(八)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6.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2.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 万元。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13.5万元,下降了19.15 %。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为零。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49万元,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离退休干部生活用车、到旗县区调研检查用车等,车均运维费4.04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万元,下降了20.5%。主要原因是2019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财政监督检查处与预算编审中心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25.9万元,比2018年增加9.0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将上年局本级分配给二级单位的部分公用经费收回局本级,导致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51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7万元,比2018年增加313.1 万元,增长492.3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政府采购办公大楼空调系统300万元及更新部分办公电脑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36万元,比2018年减少304.04万元,下降68.73%,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财政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服务和部分财政委托业务费已完成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为零,与上年一致;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与上年一致;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为零,与上年一致;其他用车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用车1辆,下乡检查调研用面包车1辆,与上年一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主要是LED显示屏,单价60.47万元,与上年一致;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与上年一致。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对各科室(单位)申报的项目依据工作计划等设定了绩效目标和相对应的绩效指标,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全部覆盖,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632.16万元。绩效目标包括中期目标、年度目标,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与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宝臻    联系电话:04716956640


附件: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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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0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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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呼和浩特市财政、税收工作具体计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动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拟订全市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的法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代表市政府涉外财政、债务的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年度呼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呼市各项财政收入,管理有关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对呼市财政性资金进行综合平衡。

(四)管理我市财政公共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拟订我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拟定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本金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市清产核资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界定、立项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评价等项工作。

(六)管理市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专项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

(七)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我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拟定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农发基金会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的综合管理。

(九)拟订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办法和措施;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目税收调整和减免税建议。

(十)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检查。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制定财税政策、执行财政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财政工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单位构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14个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含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上年保持一致。

纳入2019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情况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为5875.02万元,其来源全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部门各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财政事务专项业务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了289.09万元,增长5.2%,资金来源与上年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业务费、财政监督检查业务费、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总计5875.02万元,支出总计5875.0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89.09万元,增长5.2%;支出总计增加289.09万元,增长5.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业务费、财政监督检查业务费、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体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合计587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75.0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安排合计587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42.86万元,占55.2%;项目支出2632.16万元,占44.8%。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5875.02万元,支出总计5875.0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89.09万元,增长5.2%;支出增加289.09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评价委托业务费、财政监督检查业务费、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加。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587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42.86万元,占55.2%;项目支出2632.16万元,占44.8%。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2.6万元,占支出的83.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3.79万元,占支出的9.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0.77万元,占支出的2.0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7.86万元,占支出的4.5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65.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7.1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22.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运行维护经费支出、机关事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401.71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4.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内控建设等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27.66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3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支出,如金财工程软件维护费、龙图应用平台系统维护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及安全身份认证项目费支出等。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82.76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费支出(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专家费、聘用人员劳务费等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20.5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53.71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上年增加35.44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82.0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管理服务、预算绩效委托评价费等支出。二是各种办公设备及网络设备维修维护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三是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经费、预算管理工作、农业综合开发技术研究评审经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等其他财政事业费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75.36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0.6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258.16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6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144.91万元。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7.53万元。主要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3.01万元。主要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3.1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11.22万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0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5.45万元。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57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4.4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4.51万元。主要是按照规定标准为本部门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26.49万元。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3.3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1.4万元。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等,较上年减少66.83万元,下降了2.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金改为社保发放导致比上年减少;公用经费37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较上年减少4.7万元,下降了1.2%。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压缩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导致公用经费少。

2.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2019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2.86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60.3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0.8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711.62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97万元。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与2018年一致。

(八)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6.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2.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 万元。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13.5万元,下降了19.15 %。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为零。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49万元,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离退休干部生活用车、到旗县区调研检查用车等,车均运维费4.04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万元,下降了20.5%。主要原因是2019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财政监督检查处与预算编审中心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25.9万元,比2018年增加9.0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将上年局本级分配给二级单位的部分公用经费收回局本级,导致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51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7万元,比2018年增加313.1 万元,增长492.3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政府采购办公大楼空调系统300万元及更新部分办公电脑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36万元,比2018年减少304.04万元,下降68.73%,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财政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服务和部分财政委托业务费已完成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为零,与上年一致;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与上年一致;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为零,与上年一致;其他用车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用车1辆,下乡检查调研用面包车1辆,与上年一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主要是LED显示屏,单价60.47万元,与上年一致;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与上年一致。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对各科室(单位)申报的项目依据工作计划等设定了绩效目标和相对应的绩效指标,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全部覆盖,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632.16万元。绩效目标包括中期目标、年度目标,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与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宝臻    联系电话:04716956640


附件: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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