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呼市财政局重大决策制度试行)>(<呼市财政局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呼市财政局党政正职权力清单制度(试行)>的通知》(呼财党组[2016]12号),现将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神。有关财政政策法规、财政改革发展、财政体制机制调整的重大事项;
2.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年度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报告、预算调整草案;
3.内部机构设置、科室单位职能调整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4.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财政局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6.其他有关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
7.重大项目包括:资本性工程建设(含信息化建设项目)、构建类国有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经济活动。
8.大额资金包括:财政局系统部门预算安排、追加预算、金财工程资金、专项工程资金及重大支援、捐赠、赞助等。单项支出达到2万元以上的资金,不包括常规累计2万元以上的支出。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呼市财政局重大决策制度试行)>(<呼市财政局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呼市财政局党政正职权力清单制度(试行)>的通知》(呼财党组[2016]12号),现将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神。有关财政政策法规、财政改革发展、财政体制机制调整的重大事项;
2.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年度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报告、预算调整草案;
3.内部机构设置、科室单位职能调整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4.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财政局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6.其他有关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
7.重大项目包括:资本性工程建设(含信息化建设项目)、构建类国有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经济活动。
8.大额资金包括:财政局系统部门预算安排、追加预算、金财工程资金、专项工程资金及重大支援、捐赠、赞助等。单项支出达到2万元以上的资金,不包括常规累计2万元以上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