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属考区、呼和浩特考区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考生:
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自治区各考区2025年11月10日启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现将自治区直属考区考生(考试地点在国家开放大学)、呼和浩特考区考生(考试地点在内蒙古昶辰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领取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
一、集中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45 下午:14:30-16:45
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大厅西侧领证。
二、日常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16日开始,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每周二、三领取。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1007室。
三、领取证书要求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到场领取证书。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资料原件,到场填写承诺书后领取证书。
四、下载成绩合格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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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服务】【合格证明下载】选择初级,输入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考生领取证书后,应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按照财政部及自治区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信息要求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统称全国统一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统称内蒙古系统,),接受会计管理机构、社会相关部门的监督并办理会计相关事务。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全国统一平台(即:个人信息进入全国会计人员数据库)。会计人员信息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后,登录一次“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会计人员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按页面提示信息确认完成了全国信息采集(即:个人信息进入内蒙古系统、内蒙古会计人员数据库)。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之前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具体政策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因我局车位有限,建议领证人员绿色出行。
2.乘坐公交车K6、4路、29路、33路、63路到呼市财政局站下车。
3.所有领证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领证。
4.相关事宜请来电咨询会计科:0471-4676317 4676026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79号 电话:0471-6299777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自治区直属考区、呼和浩特考区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考生:
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自治区各考区2025年11月10日启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现将自治区直属考区考生(考试地点在国家开放大学)、呼和浩特考区考生(考试地点在内蒙古昶辰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领取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
一、集中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45 下午:14:30-16:45
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大厅西侧领证。
二、日常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16日开始,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每周二、三领取。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1007室。
三、领取证书要求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到场领取证书。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资料原件,到场填写承诺书后领取证书。
四、下载成绩合格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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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服务】【合格证明下载】选择初级,输入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考生领取证书后,应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按照财政部及自治区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信息要求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统称全国统一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统称内蒙古系统,),接受会计管理机构、社会相关部门的监督并办理会计相关事务。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全国统一平台(即:个人信息进入全国会计人员数据库)。会计人员信息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后,登录一次“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会计人员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按页面提示信息确认完成了全国信息采集(即:个人信息进入内蒙古系统、内蒙古会计人员数据库)。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之前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具体政策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因我局车位有限,建议领证人员绿色出行。
2.乘坐公交车K6、4路、29路、33路、63路到呼市财政局站下车。
3.所有领证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领证。
4.相关事宜请来电咨询会计科:0471-4676317 467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