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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关于202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05 16: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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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相关代理机构:

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顺利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政府采购云平台”年终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各预算单位于年终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妥善完成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并合理规划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遵循《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0〕436号)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年终财政资金需收回为由,而缩短等标期限、减少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或不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更不得违法违规开展采购活动。要坚决防止出现“突击花钱”和“突击采购”的现象。

二、采购计划录入通道关闭时间

项目采购计划录入通道关闭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7:00;电子卖场采购计划、无过程采购计划和框架协议合同授予采购计划录入通道关闭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7:00。

三、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

为严格遵循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贯彻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各采购人在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其一般项目采购所确定采购方式的开标或者开启时间,原则上不能晚于2025年12月10日。电子卖场自2025年12月10日起,停止下单或发布采购公告,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框架协议采购自2025年12月10日起,停止进行第二阶段合同授予,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三种方式。对于没开展或者来不及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在次年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之后重新开展。如财政预算资金收回后已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而采购人依然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四、严格做好政府采购年终处理

按照预算执行管理相关要求,为确保政府采购云平台与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各采购人应于12月12日前,根据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进展情况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中作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办法见附件。逾期未处理的在途数据,“政府采购云平台”将统一进行处理。

各旗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和林新区财政金融局参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2025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操作指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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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关于202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 16:38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市本级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相关代理机构:

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顺利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政府采购云平台”年终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各预算单位于年终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妥善完成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并合理规划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遵循《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0〕436号)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年终财政资金需收回为由,而缩短等标期限、减少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或不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更不得违法违规开展采购活动。要坚决防止出现“突击花钱”和“突击采购”的现象。

二、采购计划录入通道关闭时间

项目采购计划录入通道关闭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7:00;电子卖场采购计划、无过程采购计划和框架协议合同授予采购计划录入通道关闭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7:00。

三、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

为严格遵循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贯彻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各采购人在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其一般项目采购所确定采购方式的开标或者开启时间,原则上不能晚于2025年12月10日。电子卖场自2025年12月10日起,停止下单或发布采购公告,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框架协议采购自2025年12月10日起,停止进行第二阶段合同授予,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三种方式。对于没开展或者来不及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在次年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之后重新开展。如财政预算资金收回后已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而采购人依然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四、严格做好政府采购年终处理

按照预算执行管理相关要求,为确保政府采购云平台与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各采购人应于12月12日前,根据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进展情况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中作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办法见附件。逾期未处理的在途数据,“政府采购云平台”将统一进行处理。

各旗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和林新区财政金融局参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2025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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