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相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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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