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
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
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报告等相关制度,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农牧业保险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
对全市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估、提出建议并向上级财政申报。
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贷(赠)款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并监督落实偿债资金。
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债务管理工作。
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清洁基金贷款组织与申报工作。
来源: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承担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
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
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报告等相关制度,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农牧业保险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
对全市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估、提出建议并向上级财政申报。
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贷(赠)款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并监督落实偿债资金。
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债务管理工作。
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清洁基金贷款组织与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