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长辈版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 专题专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暖心模式 退出长辈版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统一标识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3-04-17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一、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和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88号)以及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实际,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物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等流程,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八章31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专项资金的定义、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财政部门、宣传部门、文物部门以及盟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章,支出范围和支出内容。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的三类补助及具体支持范围,并明确了禁止使用方向。

第四章,分配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及具体核定分配方法。

第五章,项目申报与审核。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分配。

第六章,管理与使用。明确了资金的下达和使用管理要求。

第七章,绩效与监督。明确了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要求。

第八章,附则。

三、专项资金主要适用范围

(一)运转经费补助。用于补助纳入中央和自治区免费开放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实行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支出。

(二)陈列布展补助。用于补助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且已实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举办基本陈列的布展方案设计、相关材料及设备购置、施工、监理和专家咨询等支出。

(三)国家级重点博物馆补助。用于补助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级重点博物馆,提升藏品保护、陈列展览、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社会教育等支出。

该《解读》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疑问的,可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咨询。 

自治区财政厅:高亚男  0471-4192275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王红凌  0471-4811570

自治区文物局:刘艳春  0471-6355752


链接: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呼和浩特市政府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青橙融媒
党政机关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
  • 蒙ICP备19002189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79号  电话:0471-6299777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6(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 移动端 移动端
  • 暖心模式 暖心模式 暖心模式
返回顶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暖心模式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财政数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7 16: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和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88号)以及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实际,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物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等流程,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八章31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专项资金的定义、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财政部门、宣传部门、文物部门以及盟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章,支出范围和支出内容。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的三类补助及具体支持范围,并明确了禁止使用方向。

第四章,分配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及具体核定分配方法。

第五章,项目申报与审核。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分配。

第六章,管理与使用。明确了资金的下达和使用管理要求。

第七章,绩效与监督。明确了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要求。

第八章,附则。

三、专项资金主要适用范围

(一)运转经费补助。用于补助纳入中央和自治区免费开放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实行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支出。

(二)陈列布展补助。用于补助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且已实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举办基本陈列的布展方案设计、相关材料及设备购置、施工、监理和专家咨询等支出。

(三)国家级重点博物馆补助。用于补助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级重点博物馆,提升藏品保护、陈列展览、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社会教育等支出。

该《解读》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疑问的,可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咨询。 

自治区财政厅:高亚男  0471-4192275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王红凌  0471-4811570

自治区文物局:刘艳春  0471-6355752


链接: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电脑版 移动版 暖心模式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16

15010502000979

蒙ICP备19002189号

电话:0471-6299777